译文
国家兴亡衰败自有其时运,吴人又何苦埋怨是西施使他们国家灭亡的呢?
如果西施知道怎样颠覆吴国,那么后来让越国灭亡的又是谁呢?
注释
家国:家与国。亦指国家。
何苦:用反问语气表示不值得(可用否定式)。
解:懂,明白,理解。
亡:灭亡。
参考资料:
历来咏西施的诗篇多把亡吴的根由归之于女色,客观上为封建统治者开脱或减轻了罪责。罗隐这首小诗的特异之处,就是反对这种传统观念,破除了“女人是祸水”的论调,闪射出新的思想光辉。
“家国兴亡自有时,吴人何苦怨西施。”一上来,诗人便鲜明地摆出自己的观点,反对将亡国的责任强加在西施之类妇女身上。这里的“时”,即时会,指促成家国兴亡成败的各种复杂因素。“自有时”表示吴国灭亡自有其深刻的原因,而不应归咎于西施个人,这无疑是正确的看法。有人认为这里含有宿命论成分,其实是出于误解。“何苦”,劝解的口吻中含有嘲讽意味:你们自己误了国家大事,却想要归罪一个弱女子,真是何必呢!当然,挖苦的对象并非一般吴人,而是吴国统治者及其帮闲们。
“西施若解倾吴国,越国亡来又是谁?”后面这两句巧妙地运用了一个事理上的推论:如果说,西施是颠覆吴国的罪魁祸首,那么,越王并不宠幸女色,后来越国的灭亡又能怪罪于谁呢?尖锐的批驳通过委婉的发问语气表述出来,丝毫不显得剑拔弩张,而由于事实本身具有坚强的逻辑力量,读来仍觉锋芒逼人。
罗隐反对嫁罪妇女的态度是一贯的。僖宗广明年间(880—881),黄巢起义军攻入长安,皇帝仓皇出逃四川,至光启元年(885)才返回京城。诗人有《帝幸蜀》一首绝句记述这件事:“马嵬山色翠依依,又见銮舆幸蜀归。泉下阿蛮应有语,这回休更怨杨妃。”“阿蛮”即“阿瞒”的通假,是唐玄宗的小名。前一回玄宗避安史之乱入蜀,于马嵬坡缢杀杨妃以杜塞天下人口。这一回僖宗再次酿成祸乱奔亡,可找不到新的替罪羊了。诗人故意让九泉之下的玄宗出来现身说法,告诫后来的帝王不要诿过于人,讽刺是够辛辣的。联系《西施》作比照,一咏史,一感时,题材不同,而精神实质并无二致。这样看来,《西施》的意义又何止为历史作翻案而已!
参考资料:
罗隐(833年2月16日—910年1月26日),字昭谏,新城(今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人,唐代诗人。生于公元833年(大和七年),大中十三年(公元859年)底至京师,应进士试,历七年不第。咸通八年(公元867年)乃自编其文为《谗书》,益为统治阶级所憎恶,所以罗衮赠诗说:“谗书虽胜一名休”。后来又断断续续考了几年,总共考了十多次,自称“十二三年就试期”,最终还是铩羽而归,史称“十上不第”。黄巢起义后,避乱隐居九华山,光启三年(公元887年),55岁时归乡依吴越王钱镠,历任钱塘令、司勋郎中、给事中等职。公元909年(五代后梁开平三年)去世,享年77岁。
楚子狩于州来,次于颍尾,使荡侯、潘子、司马督、嚣尹午、陵尹喜帅师围徐以惧吴。楚子次于乾溪,以为之援。
雨雪,王皮冠,秦复陶,翠被,豹舄,执鞭以出,仆析父从。右尹子革夕,王见之。去冠被,舍鞭,与之语曰:“昔我先王熊绎与吕伋、王孙牟、燮父、禽父,并事康王,四国皆有分,我独无有。今吾使人于周,求鼎以为分,王其与我乎?”
对曰:“与君王哉!昔我先王熊绎,辟在荆山,筚路蓝缕,以处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唯是桃弧、棘矢,以共御王事。齐,王舅也;晋及鲁、卫,王母弟也。楚是以无分,而彼皆有。今周与四国服事君王,将唯命是从,岂其爱鼎?”王曰:“昔我皇祖伯父昆吾,旧许是宅。今郑人贪赖其田,而不我与。我若求之,其与我乎?”
对曰:“与君王哉!周不爱鼎,郑敢爱田?”王曰:“昔诸侯远我而畏晋,今我大城陈、蔡、不羹,赋皆千乘,子与有劳焉。诸侯其畏我乎?”对曰:“畏君王哉!是四国者,专足畏也,又加之以楚,敢不畏君王哉?”
工尹路请曰:“君王命剥圭以为鏚柲,敢请命。”王入视之。析父谓子革:“吾子,楚国之望也!今与王言如响,国其若之何?”子革曰:“摩厉以须,王出,吾刃将斩矣。”
王出,复语。左史倚相趋过。王曰:“是良史也,子善视之。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对曰:“臣尝问焉,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以止王心,王是以获没于祗宫。臣问其诗而不知也;若问远焉,其焉能知之?”
王曰:“子能乎?”对曰:“能。其《诗》曰:‘祈招之愔愔,式昭德音。思我王度,式如玉,式如金。形民之力,而无醉饱之心。’”
王揖而入,馈不食,寝不寐,数日。不能自克,以及于难。
仲尼曰:“古也有志:‘克己复礼,仁也。’信善哉!楚灵王若能如是,岂其辱于乾溪?”
晋师从齐师,入自丘舆,击马陉。
齐侯使宾媚人赂以纪甗、玉磬与地。“不可,则听客之所为。”
宾媚人致赂,晋人不可,曰:“必以肖同叔子为质,而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对曰:“肖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敌,则亦晋君之母也。吾子布大命于诸侯,而曰必质其母以为信,其若王命何?且是以不孝令也。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若以不孝令于诸侯,其无乃非德类也乎?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反先王则不义,何以为盟主?其晋实有阙。四王之王也,树德而济同欲焉;五伯之霸也,勤而抚之,以役王命;今吾子求合诸侯,以逞无疆之欲。诗曰:‘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子实不优,而弃百禄,诸侯何害焉?不然,寡君之命使臣,则有辞矣。曰‘子以君师辱于敝邑,不腆敝赋,以犒从者;畏君之震,师徒桡败。吾子惠徼齐国之福,不泯其社稷,使继旧好,唯是先君之敝器、土地不敢爱。子又不许,请收合馀烬,背城借一。敝邑之幸,亦云从也;况其不幸,敢不唯命是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