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公鸡已经喔喔叫,上朝的官员都已到。这又不是公鸡叫,是那苍蝇嗡嗡闹。
东方已经曚曚亮,上朝的官员已满堂。这又不是东方亮,是那明月有光芒。
虫子飞来嗡嗡响,只愿与你同入梦乡。上朝官员快散啦,你我岂不让人恨!
注释
朝:朝堂。一说早集。
匪:同“非”。
昌:盛也。意味人多。
薨薨(hōng 轰):飞虫的振翅声。
甘:愿。
会:会朝,上朝。且:将。
无庶:同“庶无”。庶,幸,希望。予子憎:恨我、你,代词宾语前置。
参考资料:
自汉迄今,对《鸡鸣》的阐释大致经历以下三种不同的方式:
第一种是“诗人介入式”的解读方式,以唐代孔颖达的《毛诗正义》最为典型,其句读为:“鸡既鸣矣,朝既盈矣。”匪鸡则鸣,苍蝇之声。“东方明矣,朝既昌矣。”匪东方则明,月出之光。“虫飞薨薨,甘与子同梦。会且归矣,无庶予子憎。”孔颖达认为,《鸡鸣》首次两章上两句为夫人之言,下两句是诗人对夫人话语的评判。卒章皆为夫人之辞。在诗中,始终是夫人在说话,男子没有言语,诗人介入其中,起解说作用。
第二种是“半联句体”解读方式,以清代方玉润《诗经原始》为代表,其句读为:“鸡既鸣矣,朝既盈矣。”“匪鸡则鸣,苍蝇之声。”“东方明矣,朝既昌矣。”“匪东方则明,月出之光。”“虫飞薨薨,甘与子同梦。会且归矣,无庶予子憎。”方玉润认为,首次两章上两句为夫人言,下两句是丈夫言,末章全是夫人言。
第三种是“问答联句体”,以程俊英为代表,在《诗经注析》中提出,其句读为:“鸡既鸣矣,朝既盈矣。”“匪鸡则鸣,苍蝇之声。”“东方明矣,朝既昌矣。”“匪东方则明,月出之光。”“虫飞薨薨,甘与子同梦。”“会且归矣,无庶予子憎。”程俊英等认为,首次两章上两句为夫人言,下两句是丈夫言,末章上两句是丈夫言,而下两句是夫人言。
此诗的主题,《毛诗序》以为是“思贤妃”,说:“(齐)哀公荒淫怠慢,故陈贤妃贞女夙夜警戒相成之道焉。”宋朱熹《诗集传》则以为是直接赞美贤妃。而宋严粲《诗缉》以为是“刺荒淫”,清崔述《读风偶识》以为是“美勤政”,清方玉润《诗经原始》以为是“贤妇警夫早朝”。
也许此诗只是表现一对贵族夫妇私生活的情趣。全诗以夫妇间对话展开,构思新颖,在《诗经》中是别开生面的。姚际恒说:“愚谓此诗妙处须于句外求之。”(《诗经通论》)本来这对夫妇的对话是非常质朴显露的,谈不上有什么诗味妙语,只因为有的类似傻话、疯话,叫人会心发笑,包含着“无理见趣”之妙。古制,国君鸡鸣即起视朝,卿大夫则提前入朝侍君,《左传·宣公二年》载赵盾“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即是。此诗开头写妻子提醒丈夫“鸡既鸣矣,朝既盈矣”,丈夫回答“匪鸡则鸣,苍蝇之声”。想来鸡啼、苍蝇飞鸣古今不会大变,如非听觉失灵,不至二者不分。从下面二、三章妻子所云“东方明矣”“会且归矣”,可知当是鸡鸣无疑。而丈夫把“鸡鸣”说成“苍蝇之声”,是违背生活常识的,当然“无理”。
但如果换一角度理解,看作是丈夫梦中被妻子唤醒,听见妻子以“鸡鸣”相催促,便故意逗弄妻子说:不是鸡叫,是苍蝇声音,表现了他们夫妇间的生活情趣,也是别有滋味。“反常”而合乎夫妇情感生活之“道”,这正是姚氏所指出的妙在句外。
下两章时间由鸡鸣至天亮,官员由已上朝至快散朝,丈夫愈拖延愈懒起,故意把天明说成“月光”,贪恋衾枕,缠绵难舍,竟还想与妻子同入梦乡,而妻子则愈催愈紧,最后一句“无庶予子憎”已微有嗔意。表现夫妇私生活,可谓“真情实境,写来活现”(姚际恒《诗经通论》)。
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句式以四言为主,杂以五言,句式错综,接近散文化。此诗以男女对话展开,创意新颖,构思巧妙,好似一出小品,人物形象呼之欲出。押韵亦有其特点,头两章四句皆用韵,而首句与次句韵脚同在第三字,而末尾是语助词“矣”,也算韵,王力先生称这为“富韵”。另外第一、二章首句与第三句韵脚同字。第三章则是第一、二、四句押韵,也可见此诗用韵富有变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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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遂假道于陈,以聘于楚。火朝觌矣,道茀不可行也。侯不在疆,司空不视涂,泽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积,场功未毕,道无列树,垦田若艺,膳宰不置饩,司里不授馆,国无寄寓,县无旅舍。民将筑台于夏氏。及陈,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南冠以如夏氏,留宾不见。
单子归,告王曰:“陈侯不有大咎,国必亡。”王曰:“何故?”对曰:“夫辰角见而雨毕,天根见而水涸,本见而草木节解,驷见而陨霜,火见而清风戒寒。故《先王之教》曰:‘雨毕而除道,水涸而成梁,草木节解而备藏,陨霜而冬裘具,清风至而修城郭宫室。’故《夏令》曰:‘九月除道,十月成梁。’其时儆曰:“收而场功,待而畚梮,营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见,期于司里。’此先王所以不用财贿,而广施德于天下者也。今陈国火朝觌矣,而道路若塞,野场若弃,泽不陂障,川无舟梁,是废先王之教也。”
“《周制》有之曰:‘列树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国有郊牧,疆有寓望,薮有圃草,囿有林池,所以御灾也,其余无非谷土,民无悬耜,野无奥草。不夺民时,不蔑民功。有优无匮,有逸无罢。国有班事,县有序民。’今陈国道路不可知,田在草间,功成而不收,民罢于逸乐,是弃先王之法制也。
“周之《秩官》有之曰:‘敌国宾至,关尹以告,行理以节逆之,候人为导,卿出郊劳,门尹除门,宗祝执祀,司里授馆,司徒具徒,司空视途,司寇诘奸,虞人入材,甸人积薪,火师监燎,水师监濯,膳宰致饔,廪人献饩,司马陈刍,工人展车,百官以物至,宾入如归。是故小大莫不怀爱。其贵国之宾至,则以班加一等,益虔。至于王吏,则皆官正莅事,上卿监之。若王巡守,则君亲监之。’今虽朝也不才,有分族于周,承王命以为过宾于陈,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
“《先王之令》有之曰:‘天道赏善而罚淫,故凡我造国,无从非彝,无即慆淫,各守尔典,以承天休。’今陈侯不念胤续之常,弃其伉俪妃嫔,而帅其卿佐以淫于夏氏,不亦嫔姓矣乎?陈,我大姬之后也。弃衮冕而南冠以出,不亦简彝乎?是又犯先王之令也。
“昔先王之教,懋帅其德也,犹恐殒越。若废其教而弃其制,蔑其官而犯其令,将何以守国?居大国之 ,而无此四者,其能久乎?”
六年,单子如楚。八年,陈侯杀于夏氏。九年,楚子入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