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必元(一五七三—一六四二),字子建。顺德人。大任从孙,主遇从兄。十五岁为诸生,试辄第一。明思宗崇祯间贡生,年已六十。以时事多艰,慨然诣粤省巡抚,上书条陈急务,善之而不能用。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尝与修府县志乘,颇餍士论。晚年遨游山水,兴至,落笔千言立就。必元能诗文,与陈子壮、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称南园十二子。著有《勾漏草》、《罗浮草》、《溪上草》、《琭玉斋稿》等。清郭汝诚咸丰《顺德县志》卷二四有传。欧必元诗,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欧子建集》为底本。
从商帅国器猎于南阳,同仲泽、鼎玉赋此。
少年射虎名豪,等闲赤羽千夫膳。金铃锦领,平原千骑,星流电转。路断飞潜,雾随腾沸,长围高卷。看川空谷静,旌旗动色,得意似,平生战。
城月迢迢鼓角,夜如何,军中高宴。江淮草木,中原狐兔,先声自远。盖世韩彭,可能只办,寻常鹰犬。问元戎早晚,鸣鞭径去,解天山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