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士淳(一五八五 — 一六六五),号二何。程乡(今梅州)人。明神宗万历三十七年(一六〇九)解元,崇祯元年(一六二八年)进士。授山西翼城知县,调曲沃知县。十一年(一六三八年)以卓异召入对策,授翰林院编修,任东宫讲读。十六年任会试同考官。晚年归隐灵光寺三柏轩。著有《三柏轩集》、《古今文范》、《诗艺》等。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三〇五有传。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非礼也。
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凿,昭其俭也;衮冕黻珽,带裳幅舄,衡紞纮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鸾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今灭德立违,而置其赂器于大庙,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诛焉?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郜鼎在庙,章孰甚焉?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庙。其若之何?”公不听。
(周内史闻之,曰:“臧孙达其有后于鲁乎!君违,不忘谏之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