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镒(?—1456年),字有戒,江苏吴县人,永乐年间考中进士,步入仕途,先后任湖广、山东、浙江等地的副使,明英宗时期镇守陕西,用自己的方式解决了陕西的饥荒问题,后看到河南等地流民啸聚,建议派人前往抚恤,英宗同意后,但官员却没有施行,导致后来河南等地的叛乱。陈镒共三次镇守陕西,前后十余年,陕人很爱戴他,敬若父母。每次陈镒回朝廷,老百姓总是挡道拥车而泣。他回来时,则欢迎的人群数百里不绝。他之得军民之心,前后镇守陕西的无人可及。景泰四年(1453年)因病致仕。景泰七年(1456年),陈镒去世,获赠太保,谥僖敏。
范宣子为政,诸侯之币重,郑人病之。
二月,郑伯如晋。子产寓书于子西,以告宣子,曰:“子为晋国,四邻诸侯,不闻令德而闻重币。侨也惑之。侨闻君子长国家者,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名之难,夫诸侯之贿,聚于公室,则诸侯贰;若吾子赖之,则晋国贰。诸侯贰则晋国坏,晋国贰则子之家坏。何没没也?将焉用贿?
夫令名,德之舆也。德,国家之基也。有基无坏,无亦是务乎?有德则乐,乐则能久。诗云:‘乐只君子,邦家之基。’有令德也夫!‘上帝临女,无贰尔心。’有令名也夫!恕思以明德,则令名载而行之,是以远至迩安。毋宁使人谓子,子实生我,而谓子浚我以生乎?象有齿以焚其身,贿也。”
宣子说,乃轻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