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梦阳〔明代〕
武帝南征并海回,九天云䍐拂天来。缥缈群仙朝绛节,五云宫阙是蓬莱。
李梦阳
李梦阳(1472-1530),字献吉,号空同,汉族,庆阳府安化县(今甘肃省庆城县)人,迁居开封,工书法,得颜真卿笔法,精于古文词,提倡“文必秦汉,诗必盛唐”,强调复古,《自书诗》师法颜真卿,结体方整严谨,不拘泥规矩法度,学卷气浓厚。明代中期文学家,复古派前七子的领袖人物。
介之推不言禄
左丘明 〔先秦〕
晋侯赏从亡者,介之推不言禄,禄亦弗及。
推曰:“献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怀无亲,外内弃之。天未绝晋,必将有主。主晋祀者,非君而谁?天实置之,而二三子以为己力,不亦诬乎?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贪天之功,以为己力乎?下义其罪,上赏其奸。上下相蒙,难与处矣。”
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谁怼?”
对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
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
对曰:“言,身之文也。身将隐,焉用文之?是求显也。”
其母曰:“能如是乎?与汝偕隐。”遂隐而死。
晋侯求之,不获,以绵上(地名)为之田。曰:“以志吾过,且旌善人。”
梁鸿尚节
范晔 〔南北朝〕
(梁鸿)家贫而尚节,博览无不通。而不为章句。学毕,乃牧豕于上林苑中,曾误遗火,延及他舍。鸿乃寻访烧者,问所去失,悉以豕偿之。其主犹以为少。鸿曰:“无他财,愿以身居作。”主人许之。因为执勤,不懈朝夕。邻家耆老见鸿非恒人,乃共责让主人,而称鸿长者。于是,始敬鸿,悉还其豕。鸿不受而去。
(选自南宋·范晔《后汉书.卷八十三》
满江红·和王实之韵送郑伯昌
刘克庄 〔宋代〕
相见欢·落花如梦凄迷
纳兰性德 〔清代〕
好事近(赠王清叔)
姚述尧 〔宋代〕
望江南(仆既为宋壶山说其自说未尽处,壶山必有答语,仆自嘲三解)
戴复古 〔宋代〕
木兰花
石孝友 〔宋代〕
摸鱼儿(郫县宴同官)
吴泳 〔宋代〕
点绛唇
张元干 〔宋代〕
浣溪沙(早秋)
赵长卿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