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自并门,道出太行岭。路傍古石人,髣髴类形影。
过客互传疑,是非竟谁请。会逢田舍翁,荷杖雪垂领。
为问定何如,愚蒙庶几警。云昔东家丘,历聘入吾境。
偶此值小儿,难诘豪且颖。丘也不能对,驱车返天井。
邦人思其贤,想像刻顽矿。始予骇其言,嗔赤发面颈。
夫子圣者欤,日月揭馀炳。岂闻采樵斧,巧掩运斤郢。
翁徒老于年,此事能不省。翁闻遽愀然,色厉声亦猛。
辙迹今尚存,事况传已永。书生多大言,诡辩勿复骋。
信知端木赐,下释东野犷。正如与蟪蛄,而语春秋景。
小姑嫁彭郎,举世莫能整。嗟哉吾道穷,生死何不幸。
生而非其时,伐树迹屡屏。亦尝撩虎须,白刃脱俄顷。
死为万世师,庙貌多土梗。自非二仲月,门寮终岁静。
山魈与社鬼,香火未尝冷。此事固不平,此心尝耿耿。
吾生赋拙直,浪许近骨鲠。与物例多忤,所动坐愆眚。
愤世无奈何,空令气生瘿。
王寂(1128~1194)金代文学家。字元老,号拙轩,蓟州玉田(今河北玉田)人。德三年进士,历仕太原祁县令、真定少尹兼河北西路兵马副都总管。大定二十六年,因救灾之事蒙冤,被贬蔡州防御使,后以中都路转运使致仕。卒谥文肃。工诗文,诗境清刻镵露,古文博大疏畅,著有《拙轩集》。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毛一鹭,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头而函之,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褒美,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余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