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蕙〔明代〕
飞飞者鹄,于彼苍天。大风阻斯,羽沉于渊。有松有柏,其枝嶟嶟。
雨雪迨斯,化为枯薪。烈烈冬日,萧萧北风。虽有神龙,宛彼地中。
天命有假,人谋有仍。嗟哉士人,曰予无能。舟利于川,弗利于陆。
君子于行,维颠之速。相彼哲人,爰得我匹。且以啸歌,且以永日。
薛蕙
薛蕙(1489~1539年),明朝大臣。祖居亳州城内薛家巷。年十二能诗。举正德九年进士,授刑部主事。谏武宗南巡,受杖夺俸。旋引疾归。起故官,改吏部,历考功郎中。正德十五年(1520年)薛蕙再次被起用,任吏部考功司郎中。嘉靖二年(1523年),朝中发生“大礼”之争,薛蕙撰写《为人后解》《为人后辨》等万言书上奏,反对皇上以生父为皇考,招致皇帝大怒,被捕押于镇抚司后赦出。嘉靖十八年(1539年),薛蕙担任春坊司直兼翰林检讨司,不久病死家中,享年五十,被追封为太常少卿。
臧僖伯谏观鱼
左丘明 〔先秦〕
春,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
书曰:“公矢鱼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小桃红·杂咏
盍西村 〔元代〕
【南吕】一枝花 蚊虫
宋方壶 〔元代〕
金字经·梦中邯郸道
卢挚 〔元代〕
燕山亭·幽梦初回
张鎡 〔宋代〕
鹧鸪天·只近浮名不近情
元好问 〔金朝〕
应天长·条风布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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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梦令·常记溪亭日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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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仙(代闺怨)
刘镇 〔宋代〕
八声甘州(扬州)
李好古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