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哲〔金朝〕
王哲
(1112—1170)咸阳人,道士,初名中孚,字允卿。熙宗天眷初应武举,改名德威,字世雄;海陵王正隆四年学道,改名,字知明,号重阳子。倜傥尚义,不拘小节,好属文,才思敏捷。学道后往来终南山一带,曾在终南县南凿穴而居。后至山东崳山全真庵。所创教派名全真道。马丹阳、丘长春、王玉阳、郝广陵、谭处端皆其弟子。
鹦鹉灭火
刘义庆 〔南北朝〕
有鹦鹉飞集他山,山中禽兽辄相爱。鹦鹉自念虽乐,此山虽乐,然非吾久居之地,遂去,禽兽依依不舍后数月,山中大火。鹦鹉遥见,心急如焚,遂入水沾羽,飞而洒之。
天神言:“汝虽有好意,然何足道也?”对曰:“虽知区区水滴不能救,然吾尝侨居是山,禽兽善待,皆为兄弟,吾不忍见其毁于火也!”
天神嘉其义,即为之灭火。
【双调】折桂令_钱塘即事倚
张可久 〔元代〕
临江仙·金锁重门荒苑静
鹿虔扆 〔五代〕
满江红·咏竹
陆容 〔明代〕
朝中措·襄阳古道灞陵桥
完颜璹 〔宋代〕
定风波·为有书来与我期
庄棫 〔清代〕
浣溪沙·莲漏三声烛半条
纳兰性德 〔清代〕
采桑子·谁翻乐府凄凉曲
卜算子·新柳
满江红·送李正之提刑入蜀
辛弃疾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