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舜卿(1175——1227),名肩龙,字舜卿,以字行,宛平(今属北京)人。少时在太学,正大四年(1227),游凤翔,德顺州将爱申以书招舜卿,凤翔总管以德顺不可守,劝勿往,舜卿曰:“爱申平生未尝识我,一见为知己。我知德顺不可守,我往必死,然以知己故不得不死也。”至德顺不数日而城围,州将任舜卿为总管判官,凡守御之事一以委之,受攻百日,食尽城陷,舜卿不知所终。今存诗一首。生平及作品均见《中州集》卷九。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