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公度(1109~1156)字师宪,号知稼翁,莆田(今属福建)人。绍兴八年进士第一,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后被秦桧诬陷,罢归。除秘书省正字,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十九年,差通判肇庆府,摄知南恩州。桧死复起,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卒年四十八,著有《知稼翁集》十一卷,《知稼翁词》一卷。
畴昔未识君,知君好贤才。随山起馆宇,凿石营池台。
星火五月中,景风从南来。数枝石榴发,一丈荷花开。
恨不当此时,相过醉金罍。我行值木落,月苦清猿哀。
永夜达五更,吴歈送琼杯。酒酣欲起舞,四座歌相催。
日出远海明,轩车且裴回。更游龙潭去,枕石拂莓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