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汝舟(1034——1112),北宋文人,字公济,晚年号云溪翁,婺源武口(今江西婺源)人。皇祐五年进士。熙宁中,知舒城县。元祐间,知南剑州(《嘉靖延平府志》卷九)。历知建、虔二州。擢京东路转运判官,徙河东、河北、江西,后官终夔州路提点刑狱。致仕归,政和二年卒,年七十九。汝舟号循吏,所至皆有治绩,又喜读书,手校书万馀卷。著有《云溪文集》一百卷,今已佚(《弘治徽州府志》卷六)。《全宋诗》卷七四七录其诗八首。《全宋文》卷一八三○收其文三篇。事迹见《新安志》卷七、《宋史翼》卷二○。
栾盈出奔楚。宣子杀羊舌虎,囚叔向。人谓叔向曰:“子离于罪,其为不知乎?”叔向曰:“与其死亡若何?诗曰:‘优哉游哉,聊以卒岁。’知也。”
乐王鲋见叔向曰:“吾为子请。”叔向弗应,出不拜。其人皆咎叔向。叔向曰:“必祁大夫。”室老闻之曰:“乐王鲋言于君无不行,求赦吾子,吾子不许;祁大夫所不能也,而曰必由之。何也?”叔向曰:“乐王鲋从君者也,何能行?祁大夫外举不弃仇,内举不失亲,其独遗我乎?诗曰:‘有觉德行,四国顺之。’夫子,觉者也。”
晋侯问叔向之罪于乐王鲋。对曰:“不弃其亲,其有焉。”
于是祁奚老矣,闻之,乘驲而见宣子,曰:“《诗》曰:‘惠我无疆,子孙保之。’《书》曰:‘圣有谟勋,明征定保。’夫谋而鲜过,惠训不倦者,叔向有焉,社稷之固也。犹将十世宥之,以劝能者。今壹不免其身,以弃社稷,不亦惑乎?鲧殛而禹兴;伊尹放大甲而相之,卒无怨色;管蔡为戮,周公右王。若之何其以虎也弃社稷?子为善,谁敢不勉,多杀何为?”宣子说,与之乘,以言诸公而免之。不见叔向而归,叔向亦不告免焉而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