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990-1078),字子野,乌程(今浙江湖州吴兴)人。北宋时期著名的词人,曾任安陆县的知县,因此人称“张安陆”。天圣八年进士,官至尚书都官郎中。晚年退居湖杭之间。曾与梅尧臣、欧阳修、苏轼等游。善作慢词,与柳永齐名,造语工巧,曾因三处善用“影”字,世称张三影。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使军事衙推秦济,以羊一、猪一,投恶溪之潭水,以与鳄鱼食,而告之曰:
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泽,罔绳擉刃,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驱而出之四海之外。及后王德薄,不能远有,则江汉之间,尚皆弃之以与蛮、夷、楚、越;况潮岭海之间,去京师万里哉!鳄鱼之涵淹卵育于此,亦固其所。今天子嗣唐位,神圣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内,皆抚而有之;况禹迹所揜,扬州之近地,刺史、县令之所治,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
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鳄鱼睅然不安溪潭,据处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与刺史亢拒,争为长雄;刺史虽驽弱,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伈伈睍睍,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
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鲸、鹏之大,虾、蟹之细,无不归容,以生以食,鳄鱼朝发而夕至也。今与鳄鱼约:尽三日,其率丑类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不然,则是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刺史则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必尽杀乃止。其无悔!
碧湖湖上采芙蓉,人影随波动。凉露沾衣翠绡重,月明中,画船不载凌波梦。都来一段,红幢翠盖,香尽满城风。
满城烟水月微茫,人倚兰舟唱。常记相逢若耶上,隔三湘,碧云望断空惆怅。美人笑道:莲花相似,情短藕丝长。
采莲人和采莲歌,柳外兰舟过。不管鸳鸯梦惊破,夜如何?有人独上江楼卧。伤心莫唱,南朝旧曲,司马泪痕多。
碧湖湖上柳阴阴,人影澄波浸。常记年时对花饮,到如今,西风吹断回文锦。羡他一对,鸳鸯飞去,残梦蓼花深。
玉箫声断凤凰楼,憔悴人别后。留得啼痕满罗袖,去来休,楼前风景浑依旧。当初只恨,无情烟柳,不解系行舟。
芡花菱叶满秋塘,水调谁家唱?帘卷南楼日初上,采秋香,画船稳去无风浪。为郎偏爱,莲花颜色,留作镜中妆。
锦城何处是西湖?杨柳楼前路。一曲莲歌碧云暮,可怜渠,画船不载离愁去。几番曾过,鸳鸯汀下,笑煞月儿孤。
采莲湖上棹船回,风约湘裙翠。一曲琵琶数行泪,望君归,芙蓉开尽无消息。晚凉多少,红鸳白鹭,何处不双飞!
采莲女
采莲湖上采莲娇,新月凌波小。记得相逢对花酌,那妖娆,殢人一笑千金少。羞花闭月,沉鱼落雁,不恁也魂消。
采莲人唱采莲词,洛浦神仙似。若比莲花更强似,那些儿,多情解怕风流事。淡妆浓抹,轻颦微笑,端的胜西施。
采莲湖上采莲人,闷倚兰舟问。此去长安路相近,恨刘晨,自从别后无音信。人间好处,诗筹酒令,不管翠眉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