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世间万事没有绝对的公平,你何必自寻无来由的烦恼?
若只凭你这寸长的身躯,衔着木头填海要填到何时。
我也愿意填平这东海,即便身体沉入海中心也拒不悔改。
但是只要大海没有被填平,我填海之心将永不泯灭。
呜呼!你看不到,
西山之上的飞禽虽衔木者众多,但都在自己忙着筑自己的巢歇息!
注释
精卫:古代神话中所记载的一种鸟。相传是炎帝的少女,由于在东海中溺水而死,所以死后化身为鸟,名叫精卫,常常到西山衔木石以填东海。
尔:指精卫。终古:永远。
鹊、燕:比喻无远见、大志,只关心个人利害的人。窠(kē):鸟巢。
参考资料:
精卫衔木石以填东海的故事,千百年来已成为人们经常呤咏的内容。这则故事之所以成为一个熟典,就在于精卫鸟的形象代表了人间的一种可贵而又可悲的精神。将精卫和愚公作一个比较的话,二者事有相类之处,但它们所体现的精神特质却是迥然不同。精卫体小,所衔木微,而东海无涯,无有平期。然而“我心无终时”,填海的精神令人悲怆,令人崇敬。这种精神,对于作者这样在亡国之后永葆节操的民族志士来说,它无疑是一个重要的精神支柱。
此诗中诗人把自己比喻为精卫鸟,决心以精卫鸟填海的精神,实现自己抗清复明和编写巨著的大业。充分表达了他坚持气节,不向清王朝屈服的决心。同时,在此诗中诗人也渗透了区区一人的身单势孤,当然,也有对那些为了一己利益“西山衔木众鸟多,鹊来燕去自成窠”的不满和无奈。
此诗以问答的形式成篇,自然地形成了三个层次。“万事有不平,尔何空白苦?” “万事有不平”句的问话是代表了社会上许多人的心态。这种观点实际上是慕于懦弱的一种自欺,明明承认万事不平,又觉得已回天无力,于是主张放弃反抗,停止斗争。这种人还往往自命通达,很容易发展为与世俯仰,随波逐流,丧失节操。作者则借精卫之口以明志:“我愿平东海,身沉心不改。”这是对精卫精神的讴歌,又是作者心灵的直接宣泄。在当时,明王朝大势早去,复国无望,这一点作者心里自然是清楚的,所以他白比精卫,誓死不向清朝统治者屈节,决心坚持“衔木”,直至终古胜利仪是奋斗者的愿望,虽然不爵叮能实现,但舍身的抗争却誓不停止,永远是战士的精神脊柱,那就是可歌可泣的正义之志。作者的宣誓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也正是作者内心的剖白。“君不见西山衔木众鸟多,鹊来燕去自成窠,”借对话者的口吻,道出了一个可耻的现实:原来的一些明朝士人,在亡国之后,初隐而后仕,自营巢窠,卖志求荣,丧失了民族的气节。他们不过是一群为作者所不齿的燕鹊之类的“众鸟”,在精卫的面前却显得非常的卑鄙无耻了。
此诗对精卫的形象作了富于独创性的再塑造、在诗的中间作荷让精卫自己反复鸣唱,使其光辉的精神特质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而这种民族精神的瑰宝之所以光芒闪耀,异彩夺目,是作者将它置身于“燕雀”的衬托之上,所获得的神效。美与丑相激共振,精卫与燕雀同处于一个画面之中,各行其是,顿时黑白昭然,圣沽与龌龊的互相比较,所产生的褒贬效果分外强烈。
另外,此诗采用对话的形式行文运笔,使诗的语言简洁明快,质朴自然,尽弃雕饰。从而使通篇不枝不蔓,精工细致,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总之,无论是诗中所弘扬的正义之气,还是诗歌所达到的艺术造诣,都能够强烈地感染读者,具有不可磨灭的艺术价值。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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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炎武(1613.7.15-1682.2.15),汉族,明朝南直隶苏州府昆山(今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人,本名绛,乳名藩汉,别名继坤、圭年,字忠清、宁人,亦自署蒋山佣;南都败后,因为仰慕文天祥学生王炎午的为人,改名炎武。因故居旁有亭林湖,学者尊为亭林先生。明末清初的杰出的思想家、经学家、史地学家和音韵学家,与黄宗羲、王夫之并称为明末清初“三大儒”。其主要作品有《日知录》、《天下郡国利病书》、《肇域志》、《音学五书》、《韵补正》、《古音表》、《诗本音》、《唐韵正》、《音论》、《金石文字记》、《亭林诗文集》等。
虽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是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兑命》曰:“学学半。”其此之谓乎?
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比年入学,中年考校。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夫然后足以化民易俗,近者说服而远者怀之,此大学之道也。《记》曰:“蛾子时术之。”其此之谓乎!
大学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宵雅》肄三,官其始也。入学鼓箧,孙其业也。夏楚二物,收其威也。未卜禘不视学,游其志也。时观而勿、语存其心也。幼者听而弗问,学不躐等也。此七者,教之大伦也。《记》曰:“凡学,官先事,士先志。”其此之谓乎!
大学之法:禁于未发之谓豫;当其可之谓时;不凌节而施之谓孙;相观而善之谓摩。此四者,教之所由兴也。发然后禁,则扞格而不胜;时过然后学,则勤苦而难成;杂施而不孙,则坏乱而不修;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燕朋逆其师,燕辟废其学。此六者,教之所由废也。
秘阁修撰韩公知婺之明年,以“恣行酷政,民冤无告”劾去。
去之日,百姓遮府门愿留者,顷刻合数千人,手持牒以告摄郡事。摄郡事振手止之,辄直前不顾;则受其牒,不敢以闻。
明日出府,相与拥车下,道中至不可顿足。则冒禁行城上,累累不绝。拜且泣下,至有锁其喉自誓于公之前者。里巷小儿数十百辈罗马前,且泣下。君为之抆泪,告以君命决不应留;辄柴其关如不闻。
日且暮,度不可止,则夺剌史车置道旁,以民间小舆舁至梵严精舍,燃火风雪中围守之。其挟舟走行阙告丞相御史者,盖千数百人而未止。
又明日,回泊通波亭,乘间欲以舟去,百姓又相与拥之不置,溪流亦复堰断不可通。乡士大夫惧蚁蝼之微不足以回天听,委曲谕之,且却且行。久乃曰:“愿公徐行,天子且有诏矣。”公首肯之。道稍开,公疾驰径去。后来者咎其徒之不合舍去,责诮怒骂,不啻仇敌。
呜呼!大官,所尊也;民,所信也。所尊之劾如彼,而所信之情如此,吾亦不知公之政何如也,将从智者而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