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琏(1348—1379)字孟藻,浙江青田(今属文成)人,刘基之长子。生于元惠宗至正八年,卒于明太祖洪武十二年,年三十二岁。有文行。洪武十年,(1377)为考功监丞,兼试监察御史。出为江西布政司右参政,为胡惟庸党所胁,堕井死。琏工诗,词旨高雅。而运思深挚。著有自怡集一卷,《四库总目》行于世。
范宣子为政,诸侯之币重,郑人病之。
二月,郑伯如晋。子产寓书于子西,以告宣子,曰:“子为晋国,四邻诸侯,不闻令德而闻重币。侨也惑之。侨闻君子长国家者,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名之难,夫诸侯之贿,聚于公室,则诸侯贰;若吾子赖之,则晋国贰。诸侯贰则晋国坏,晋国贰则子之家坏。何没没也?将焉用贿?
夫令名,德之舆也。德,国家之基也。有基无坏,无亦是务乎?有德则乐,乐则能久。诗云:‘乐只君子,邦家之基。’有令德也夫!‘上帝临女,无贰尔心。’有令名也夫!恕思以明德,则令名载而行之,是以远至迩安。毋宁使人谓子,子实生我,而谓子浚我以生乎?象有齿以焚其身,贿也。”
宣子说,乃轻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