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籍(988年—1063年),字醇之,单州成武(今山东成武县)人,北宋宰相。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进士及第后,任黄州司理参军,深得知州夏竦的赞许,认为庞籍极具宰相之才,他日必成大器。不久庞籍又先后升任为江州军事判官,开封府司法参军,刑部详复官,群牧判官,大理寺丞,殿中侍御史,累迁至枢密副使、枢密使,太子太保等,封颖国公。 庞籍还是韩琦、范仲淹等人的好友,司马光、狄青等人的恩师。嘉佑八年(1063年)三月去世,享年七十六。同年六月葬于雍邱县,追赠司空,加侍中,谥号庄敏。
厉王虐,国人谤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曚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原隰之有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
王不听,于是国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