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晞颜(1132~1200年),字子渊、子囝,休宁(今属安徽)人,宋孝宗隆兴元年(1163年)进士,曾知靖州永平县,政绩颇好,当地为他立了生祠。隆兴元年调当阳尉。历知永平、广济县,通判阆州,知兴国军、吉州,广南西路、京西路转运判官。光宗绍熙四年,除知静江府。宁宗庆元二年除太府少卿,总领淮东军马钱粮。四年,迁权工部侍郎,俄兼实录院同修撰。五年,兼知临安府。六年卒,年六十六。著作已佚,仅《两宋名贤小集》卷二一七存《桂巖吟藁》一卷。事见《新安文献志》卷八二宋谈钥《朱公行状》。
范宣子为政,诸侯之币重,郑人病之。
二月,郑伯如晋。子产寓书于子西,以告宣子,曰:“子为晋国,四邻诸侯,不闻令德而闻重币。侨也惑之。侨闻君子长国家者,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名之难,夫诸侯之贿,聚于公室,则诸侯贰;若吾子赖之,则晋国贰。诸侯贰则晋国坏,晋国贰则子之家坏。何没没也?将焉用贿?
夫令名,德之舆也。德,国家之基也。有基无坏,无亦是务乎?有德则乐,乐则能久。诗云:‘乐只君子,邦家之基。’有令德也夫!‘上帝临女,无贰尔心。’有令名也夫!恕思以明德,则令名载而行之,是以远至迩安。毋宁使人谓子,子实生我,而谓子浚我以生乎?象有齿以焚其身,贿也。”
宣子说,乃轻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