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1275)元泽州陵川人,字伯常。郝天挺孙。金亡,徙顺天,馆于守帅张柔、贾辅家,博览群书。应世祖忽必烈召入王府,条上经国安民之道数十事。及世祖即位,为翰林侍读学士。中统元年,使宋议和,被贾似道扣留,居真州十六年方归。旋卒,谥文忠。为学务有用。及被留,撰《续后汉书》、《易春秋外传》、《太极演》等书,另有《陵川文集》。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学而》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学而》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为政》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为政》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为政》
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雍也》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雍也》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述而》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述而》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子罕》
子曰:“三军可夺帅也, 匹夫不可夺志也。”《子罕》
子夏曰:“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子张》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毛一鹭,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头而函之,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褒美,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余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
羞看镜里花,憔悴难禁架,耽阁眉儿淡了教谁画?最苦魂梦飞绕天涯,须信
流年鬓有华。红颜自古多薄命,莫怨东风当自嗟。无人处,盈盈珠泪偷弹洒琵琶。
恨那时错认冤家,说尽了痴心话。
一杯别酒阑,三唱阳关罢,万里云山两下相牵畦。念奴半点情与伊家,分付
些儿莫记差:不如收拾闲风月,再休惹朱雀桥边野草化。无人把,萋萋芳草随君
到天涯。准备着夜雨梧桐,和泪点常飘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