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稽(今浙江绍兴)人。诗僧。幼出家,代宗大历初至杭州华严寺,师华严宗僧人守真。归越州开元寺后,又从昙一学《四分律》。大历八年(773)至南阳从慧忠习禅观。大历、贞元间以能诗闻名于江南,与诗人皎然齐名,时称会稽二清。与当时诗人交往频繁。晚年住襄州辨觉寺,约卒于宪宗元和间。《宋高僧传》卷十五有传,另参《唐才子传》卷三。其诗多送别赠答及行旅抒怀之作。《全唐诗》存诗1卷。
七十而致仕,礼法有明文。何乃贪荣者,斯言如不闻。
可怜八九十,齿堕双眸昏。朝露贪名利,夕阳忧子孙。
挂冠顾翠緌,悬车惜朱轮。金章腰不胜,伛偻入君门。
谁不爱富贵,谁不恋君恩。年高须告老,名遂合退身。
少时共嗤诮,晚岁多因循。贤哉汉二疏,彼独是何人。
寂莫东门路,无人继去尘。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