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三尺长的莫邪剑剑光耀眼,让人胆寒,试着挑亮油灯细细品赏。
这么好的宝剑如今只能空挂书斋与琴为伴,边敌猖獗却无法带着赴边杀敌。
注释
傅岩叟:傅为栋,字岩叟,江西铅山人,曾为鄂州州学讲师,与稼轩来往甚密,彼此唱和颇多。
镆邪:一作莫邪,古代宝剑名。相传春秋时吴人干将与妻莫邪善铸剑。尝铸二剑,分别以干将、莫邪名之,献给吴王(见《吴越春秋·阎闾内传》四),后以此作名剑代称。
楼兰:汉时西域的鄯善国,在今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鄯善县东南一带。西汉时,傅介子奉命前往,计杀楼兰王,立功异域。后泛指侵扰西北地区之敌。此当借指北方的金国。
参考资料:
全诗发英雄用武无地之慨。前两句挑灯看剑,雄心振起。后两句宝剑惟挂空斋与琴为伴,未可赴边杀敌,情绪一跌千丈。先扬后抑,貌似平静,实壮志难酬之愤喷薄而出。
“镆耶三尺照人寒,试与挑灯仔细看”中“镆耶三尺”,指剑;“镆耶”亦作莫耶、莫邪,古宝剑名。雄剑名干将,雌剑名奠邪。干将进雄剑于吴王而藏雌剑,雌剑思念雄剑,常在匣中悲鸣。“照人寒”,言宝剑光亮耀目,观之令人胆寒。“挑灯”,拨亮灯烛。作者拨亮灯烛看剑,浮想联翩,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呢。
“且挂空斋作琴伴,未得携去斩楼兰”宝剑本是杀敌之器,但今却空无所用,不能用在杀敌的战场,只能高高挂在空空如也的书斋中,与琴棋书画为伴。剑无所用,实指作者才无所施、能无所发,未能够在战场上杀敌击贼。这是一个多么可悲的场面。
本诗虽仅四句,但抒发的感情却是激烈慷慨,充满一股悲愤之气。想辛弃疾自南归以来,念念不忘的是收复失地,以成一个完整的南北统一的太平世界。但腐朽的南宋王朝却在与金人的长期对垒中日渐丧失了自己的优势,诗人也在这无限期的闲置中虚度了自己的青春岁月,所有这一切,铸成诗人这一首表达自己痛心疾首、极度遗憾之情的诗篇。
参考资料:
辛弃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中年后别号稼轩,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南宋官员、将领、文学家,豪放派词人,有“词中之龙”之称。与苏轼合称“苏辛”,与李清照并称“济南二安”。辛弃疾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
王孙圉聘于晋,定公飨之。赵简子鸣玉以相,问于王孙圉曰:“楚之白珩犹在乎?”对曰:“然。”简子曰:“其为宝也,几何矣?”曰:“未尝为宝。楚之所宝者,曰观射父,能作训辞,以行事于诸侯,使无以寡君为口实。又有左史倚相,能道训典,以叙百物,以朝夕献善败于寡君,使寡君无忘先王之业;又能上下说于鬼神,顺道其欲恶,使神无有怨痛于楚国。又有薮曰云,连徒洲,金、木、竹、箭之所生也,龟、珠、角、齿、皮、革、羽、毛,所以备赋,以戒不虞者也;所以共币帛,以宾享于诸侯者也。若诸侯之好币具,而导之以训辞,有不虞之备,而皇神相之,寡君其可以免罪于诸侯,而国民保焉。此楚国之宝也。若夫白珩,先王之玩也,何宝之焉?”
“圉闻国之宝,六而已:圣能制议百物,以辅相国家,则宝之;玉足以庇荫嘉谷,使无水旱之灾,则宝之;龟足以宪臧否,则宝之;珠足以御火灾,则宝之;金足以御兵乱,则宝之;山林薮泽足以备财用,则宝之。若夫哗嚣之美,楚虽蛮夷,不能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