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镗(1138 —1200)字仲远,南宋丞相、词人,晚号松坡居士,豫章(今江西南昌)人。高宗绍兴二十七年进士。历知江州瑞昌县。孝宗召对称旨,擢监察御史,累迁右司郎官。淳熙十五年,授四川安抚制置使,知成都府。光宗绍熙二年(1191),召为刑部尚书。五年,签书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庆元二年(1196)拜右丞相,六年进左丞相,封翼国公。卒年六十三。卒后赠太保,谥文忠,后改谥庄定。有诗集七卷、词集《松坡居士乐府》二卷,《文献通考》传于世。事见《诚斋集》卷一二三《京公墓志铭》。《宋史》卷三九四有传。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须句。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战于升陉。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
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弗听。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
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勍者,皆我敌也。虽及胡耇,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