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诜〔清代〕
陈诜
陈诜(1642—1722),字叔大,号实斋,浙江海宁盐官人。清康熙十一年(1672)举人。由中书舍人考选吏科给事中。曾上章奏提出治理黄河具体规划,检举残害百姓的官员,历官至左副都御史。四十三年,出任贵州巡抚。后调任湖北巡抚。时江浙米贵,诜放宽米禁,通盘筹划,平抑三省米价。原来湖北盐规,每年需送官府2万金,盐商趁此提高盐价。诜到任,革除此种陋规。卸任时,盐商送诜万金,不受。五十年,升工部尚书,转礼部尚书。后老病辞归。卒谥清恪。著有《周易玩辞述》、《诗经述》、《四书述》、《资治通鉴述》等。
对酒五首 其二
白居易 〔唐代〕
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随富随贫且欢乐,不开口笑是痴人。
晋献文子成室
佚名 〔先秦〕
唐太宗吞蝗
吴兢 〔唐代〕
凭栏人·春情
徐再思 〔元代〕
相见欢·金陵城上西楼
朱敦儒 〔宋代〕
少年游·红稠绿暗遍
杨慎 〔明代〕
蝶恋花·月到东南秋正半
王国维 〔近现代〕
临江仙·都城元夕
毛滂 〔宋代〕
水调歌头·追和
张元干 〔宋代〕
踏莎行·初春
徐灿 〔清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