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龄(一四一〇 — ?),字景龄。潮阳人。明宣宗宣德四年(一四二九)举人,英宗正统元年(一四三六)乙榜,授官宾州学正。以母丧守孝,服阕补国子学录。转江西道监察御史,敕命提督北直隶郡县学。未几,特旨升詹事府丞。代宗景泰初,选充宫僚,入史馆,与修《历代帝纪》。尝任京闱考官。英宗复辟,改太仆寺丞,出为江西提学。以才名为人所忌,被谗去官归,逾月而卒,时论惜之。明隆庆《潮阳县志》卷一二、清康熙《潮州府志》卷九上有传。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