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昌眉(1872~1932年) 字眉若,号长公,芦墟镇人,少年丧父。清宣统二年(1910年),他与兄弟昌直发起建立分湖文社,同年由柳亚子介绍加入南社,在《南社丛刻》上发表诗文。昌眉在黎里小学任教时,与张应春父亲张鼎斋同事。本世纪20年代,昌眉到吴江师范任教。民国17年(1928年),柳亚子营造张应春烈士衣冠冢,昌眉出力甚多。20年,昌眉弟子集资印行《长公吟草》,柳亚子作序,纪念先生60寿诞。日军侵占吴江时,到芦墟杀人放火,沈宅被毁,沈昌眉的生平著作焚毁殆尽。现仅存《南社丛刻》中的部分诗文和《长公吟草》。
月日,愈再拜:天地之滨,大江之濆,有怪物焉,盖非常鳞凡介之品匹俦也。其得水,变化风雨,上下于天不难也。
其不及水,盖寻常尺寸之间耳,无高山大陵旷途绝险为之关隔也,然其穷涸,不能自致乎水,为獱獭之笑者,盖十八九矣。如有力者,哀其穷而运转之,盖一举手一投足之劳也。然是物也,负其异於众也,且曰:“烂死于沙泥,吾宁乐之;若俯首贴耳,摇尾而乞怜者,非我之志也。”是以有力者遇之,熟视之若无睹也。其死其生,固不可知也。
今又有有力者当其前矣,聊试仰首一鸣号焉,庸讵知有力者不哀其穷而忘一举手,一投足之劳,而转之清波乎?其哀之,命也;其不哀之,命也;知其在命,而且鸣号之者,亦命也。
愈今者,实有类于是,是以忘其疏愚之罪,而有是说焉。阁下其亦怜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