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夏清无暑,幽居静不忙。对书昏欲睡,汲井渴思尝。
林晚闻鸣鹊,朋来自远方。水村围绿树,云窦引沧浪。
鹤闯中门立,荷分别浦香。飞梁虹下饮,浮岛雁低翔。
路袅阑干石,池循宛转廊。古墙缘薜荔,深洞入筼筜。
雨曳三时湿,风搴五月凉。望晴欢昼晵,冒冷感秋伤。
地淖冬青谢,庭阴夜合张。燕闲雏出垒,蜂闹蜜分房。
磬折寒暄叙,盘旋剑佩跄。语音微带汉,习气半离乡。
问讯公卿旧,归寻草泽藏。鸿留泥上迹,萤避日中光。
洗拂东华土,留连北海觞。割鲜羞列豆,舞象缀齐行。
江笛吹杨柳,檐花落豫章。聊为犀首饮,莫数次公狂。
杯面栖鹦鹉,垆腰错凤凰。画图神品异,彝鼎识文详。
算马壶更胜,登丰觯屡扬。工升当瑟坐,仆倦触屏僵。
酒量江河窄,歌声磬筦将。轻刀霏雪鲙,疏布□瑶浆。
箸引银丝滑,盘堆火齐煌。臐膮濡芥酱,饼饀夹鹅肪。
诗句联珠琲,谈锋出剑铓。冥搜深擢肾,苦索窅探肠。
调古才殊窘,吟穷思忽昌。痴心角韩孟,高视下卢王。
自顾山林槁,难齐省署芳。行藏同画虎,游读等亡羊。
径笑终南捷,群遗冀北良。正论高阁束,安用凿坏亡。
大厦谁当任,明时老不妨。乾坤随所寓,江海渺相忘。
底事忧千岁,浮生梦一场。盍簪时有数,秉烛夜何长。
况复抟沙散,无云好乐荒。明朝又南北,落落晓星望。
史鉴(1434—1496),字明古,号西村,别署西村逸史。南直隶苏州府吴县(今属江苏)人。生于明宣宗宣德九年,卒于明孝宗弘治九年,年六十三岁。书无不读,尤熟于史。一生淡于名利和官宦,友人引荐他入朝,他多次婉言推辞,一直隐居不仕,隐留心经世之务。每有客人到访,则陈列三代秦汉器物及唐宋以来古籍、书画名品,互相鉴赏和题签。其收藏处所名有“日鉴堂”。正德间,吴中高士首推沈周,史鉴次之,所作《晴雨霁三游西湖》,为游记文学经典,有《西村集》八卷,见《四库总目》。
援兄子严、敦,并喜讥议,而通轻侠客。援前在交趾,还书诫之曰:“吾欲汝曹闻人过失,如闻父母之名:耳可得闻,口不可得言也。好议论人长短,妄是非正法,此吾所大恶也:宁死,不愿闻子孙有此行也。汝曹知吾恶之甚矣,所以复言者,施衿结缡,申父母之戒,欲使汝曹不忘之耳!
“龙伯高敦厚周慎,口无择言,谦约节俭,廉公有威。吾爱之重之,愿汝曹效之。杜季良豪侠好义,忧人之忧,乐人之乐,清浊无所失。父丧致客,数郡毕至。吾爱之重之,不愿汝曹效也。效伯高不得,犹为谨敕之士,所谓‘刻鹄不成尚类鹜’者也。效季良不得,陷为天下轻薄子,所谓‘画虎不成反类狗’者也。讫今季良尚未可知,郡将下车辄切齿,州郡以为言,吾常为寒心,是以不愿子孙效也。”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