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康伯(1097年— 1165年4月10日[1] )南宋大臣,抗金宰相。字长卿,一字安侯,江西省弋阳县南港口乡南山人。 徽宗宣和三年进士。历官高宗参知政事、右相、左相、孝宗枢密使、左相兼枢密使。南宋时期 金兵南下侵宋,陈康伯力主抗金,危难之际,他迎眷属入临安,荐虞允文参谋军事,在采石大败金兵。病死于京城任所,归葬于弋阳县新政乡九龙岗。 宋高宗曾称赞陈康伯“静重明敏,一语不妄发,真宰相也。”宝庆二年(1226年),理宗图其像于昭勋阁,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
外平不书,此何以书?大其平乎己也。何大其平乎己?庄王围宋,军有七日之粮尔!尽此不胜,将去而归尔。于是使司马子反乘堙而窥宋城。宋华元亦乘堙而出见之。司马子反曰:“子之国何如?”华元曰:“惫矣!”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司马子反曰:“嘻!甚矣,惫!虽然,吾闻之也,围者柑马而秣之,使肥者应客。是何子之情也?”华元曰:“吾闻之:君子见人之厄则矜之,小人见人之厄则幸之。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司马子反曰:“诺,勉之矣!吾军亦有七日之粮尔!尽此不胜,将去而归尔。”揖而去之。
反于庄王。庄王曰:“何如?”司马子反曰:“惫矣!”曰:“何如?”曰:“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庄王曰:“嘻!甚矣,惫!虽然,吾今取此,然后而归尔。”司马子反曰:“不可。臣已告之矣,军有七日之粮尔。”庄王怒曰:“吾使子往视之,子曷为告之?”司马子反曰:“以区区之宋,犹有不欺人之臣,可以楚而无乎?是以告之也。”庄王曰:“诺,舍而止。虽然,吾犹取此,然后归尔。”司马子反曰:“然则君请处于此,臣请归尔。”庄王曰:“子去我而归,吾孰与处于此?吾亦从子而归尔。”引师而去之。故君子大其平乎己也。此皆大 夫也。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平者在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