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熙春〔明代〕
身驰棘道独披云,一剑功成圣祖闻。靖远当年犹赐券,高宗三载始成勋。
劳臣何靳千金宠,英物还期万石君。况以简书开桂岭,蚤绳襄敏净南氛。
林熙春
林熙春,字志和,号仰晋,生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海阳龙溪宝陇村(今潮安庵埠)人。出生后父母相继亡故,家境中落,全凭嫂嫂抚养成人。但据志书所载,林熙春于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中进士后,授四川巴陵县令,不久即“以内艰归”。所谓“内艰”,即母丧(按,俗称父丧为外艰,母丧为内艰,统称丁忧,丁艰)。据此,乃母似应逝于他登第授官之后。当然,这也不排除林熙春视嫂为娘的可能。据称,林熙春为报答嫂恩,登第后还特为其嫂在屋旁挖塘放养乌耳鳗,抵今池塘尚在。
臧僖伯谏观鱼
左丘明 〔先秦〕
春,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
书曰:“公矢鱼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双调】殿前欢 自乐
景元启 〔元代〕
凭栏人·闺怨
王元鼎 〔元代〕
杂剧·吕蒙正风雪破窑记
王实甫 〔元代〕
婆罗门引·暮霞照水
赵昂 〔唐代〕
浣溪沙·初夏夜饮归
陈继儒 〔明代〕
蝶恋花·落落盘根真得地
王国维 〔近现代〕
蝶恋花·送姚主管横州
张孝祥 〔宋代〕
贺新郎·三山雨中游西湖
辛弃疾 〔宋代〕
贺新郎·和前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