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大观,字物初,号慈云,俗姓陆,鄞县横溪(今浙江宁波)人。参北涧居简于净慈寺,悟旨,典文翰,声称籍甚。理宗淳祐元年(一二四一)住临安府法相禅院,历住安吉州显慈禅寺、绍兴府象田兴教禅院、庆元府智门禅寺、大慈名山教忠报国禅寺。景定四年(一二六三)入住庆元府阿育王山广利禅寺,卒葬寺西庵。有元德溥等编《物初大观禅师语录》一卷,收入《续藏经》。事见《语录》及《净慈寺志》卷一○《法嗣》。 释大观诗,以辑自《语录》的偈颂及其中单编的诗编为一卷。辑自他书者附于卷末。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蚤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通“事”]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
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