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熙载(902年—970年8月31日),字叔言,其先为南阳(今属河南)人,后家于齐,遂为潍州北海(今山东潍坊)人。五代十国南唐时名臣、文学家。后唐同光四年(926年)进士及第。开宝三年(970年)卒,年六十九,赠右仆射、同平章事,谥文靖。韩熙载高才博学,又精音律,善书画。为文长于碑碣,颇有文名,当时求其为文章碑表者甚多。其所作制诰典雅,人称“有元和之风”,与徐铉并称“韩徐”。江左称其为“韩夫子”,时人谓之为“神仙中人”。其所撰诗文颇多。有《韩熙载集》5卷、《格言》5卷等,今皆佚。《全唐诗》存诗5首,《全唐诗外编》补收诗1首。
亭亭山上松,一一生朝阳。森耸上参天,柯条百尺长。
漠漠尘中槐,两两夹康庄。婆娑低覆地,枝干亦寻常。
八月白露降,槐叶次第黄。岁暮满山雪,松色郁青苍。
彼如君子心,秉操贯冰霜。此如小人面,变态随炎凉。
共知松胜槐,诚欲栽道傍。粪土种瑶草,瑶草终不芳。
尚可以斧斤,伐之为栋梁。杀身获其所,为君构明堂。
不然终天年,老死在南冈。不愿亚枝叶,低随槐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