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公元一o三六年前后在世)字元规,潭州长沙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宋仁宗景佑中前后在世。少颖悟,笃志于学。每读书,意有所得,即仰屋瞪视,人呼之勿闻。以父任为襄阳主簿,居数月,弃去。好为古文,又嗜杜甫诗。著春秋杂说,多所发明。尝患时学靡敝,作拟皇太子册文,除侍御史。又制裴晋公传,人多称之。遵度著有文集十二卷,《宋史本传》传于世。
楚襄王问于宋玉曰:“先生其有遗行与?何士民众庶不誉之甚也!”
宋玉对曰:“唯,然,有之!愿大王宽其罪,使得毕其辞。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其为《阳阿》、《薤露》,国中属而和者数百人。其为《阳春》、《白雪》,国中有属而和者,不过数十人。引商刻羽,杂以流徵,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人而已。是其曲弥高,其和弥寡。
故鸟有凤而鱼有鲲。凤皇上击九千里,绝云霓,负苍天,足乱浮云,翱翔乎杳冥之上。夫蕃篱之鷃,岂能与之料天地之高哉?鲲鱼朝发昆仑之墟,暴鬐于碣石,暮宿于孟诸。夫尺泽之鲵,岂能与之量江海之大哉?故非独鸟有凤而鱼有鲲,士亦有之。夫圣人瑰意琦行,超然独处,世俗之民,又安知臣之所为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