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舜卿(1175——1227),名肩龙,字舜卿,以字行,宛平(今属北京)人。少时在太学,正大四年(1227),游凤翔,德顺州将爱申以书招舜卿,凤翔总管以德顺不可守,劝勿往,舜卿曰:“爱申平生未尝识我,一见为知己。我知德顺不可守,我往必死,然以知己故不得不死也。”至德顺不数日而城围,州将任舜卿为总管判官,凡守御之事一以委之,受攻百日,食尽城陷,舜卿不知所终。今存诗一首。生平及作品均见《中州集》卷九。
秘阁修撰韩公知婺之明年,以“恣行酷政,民冤无告”劾去。
去之日,百姓遮府门愿留者,顷刻合数千人,手持牒以告摄郡事。摄郡事振手止之,辄直前不顾;则受其牒,不敢以闻。
明日出府,相与拥车下,道中至不可顿足。则冒禁行城上,累累不绝。拜且泣下,至有锁其喉自誓于公之前者。里巷小儿数十百辈罗马前,且泣下。君为之抆泪,告以君命决不应留;辄柴其关如不闻。
日且暮,度不可止,则夺剌史车置道旁,以民间小舆舁至梵严精舍,燃火风雪中围守之。其挟舟走行阙告丞相御史者,盖千数百人而未止。
又明日,回泊通波亭,乘间欲以舟去,百姓又相与拥之不置,溪流亦复堰断不可通。乡士大夫惧蚁蝼之微不足以回天听,委曲谕之,且却且行。久乃曰:“愿公徐行,天子且有诏矣。”公首肯之。道稍开,公疾驰径去。后来者咎其徒之不合舍去,责诮怒骂,不啻仇敌。
呜呼!大官,所尊也;民,所信也。所尊之劾如彼,而所信之情如此,吾亦不知公之政何如也,将从智者而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