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却人閒事,始识书中字。识得书中字,自会人閒事。
俗气如糨糊,封令心窍闭。俗气如岚疟,寒往热又至。
俗气如炎蒸,而往依坑厕。俗气如游蜂,痴迷投窗纸。
堂堂大丈夫,与古人何异。万里任翱翔,何肯缚双翅。
盐米及鸡豚,琐屑计微利。市贾及村氓,与之争客气。
以我千金躯,轻入茶酒肆。汗流浃衣裾,拿三而道四。
既为儒者流,非胥亦非隶。高谈问讼狱,开口即赋税。
议论官贪廉,张唇任讥刺。拙者任吾欺,贤者还生忌。
摩肩观戏场,结友礼庙寺。半截织锦袜,几领厚绵絮。
更仆数不穷,总是孽风吹。吾家自维扬,来此十三世。
虽有文武殊,所向惟廉耻。不随浊水流,宗支幸不坠。
传家一卷书,惟在尔立志。凤飞九千仞,燕雀独相视。
不饮酸臭浆,閒看傍人醉。识字识得真,俗气自远避。
人字两撇捺,原与禽字异。潇洒不沾泥,便与天无二。
汝年正英少,高远何难企。医俗无别方,惟有读书是。
王夫之(1619年10月7日-1692年2月18日),字而农,号姜斋、又号夕堂,湖广衡州府衡阳县(今湖南衡阳)人。他与顾炎武、黄宗羲并称明清之际三大思想家。其著有《周易外传》、《黄书》、《尚书引义》、《永历实录》、《春秋世论》、《噩梦》、《读通鉴论》、《宋论》等书。王夫之自幼跟随自己的父兄读书,青年时期王夫之积极参加反清起义,晚年王夫之隐居于石船山,著书立传,自署船山病叟、南岳遗民,学者遂称之为船山先生。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