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野草蔓蔓连成片,草上露珠亮闪闪。一位美丽的一娘含情不语,明然而至,那露水般晶莹的美目,秋波一转,顾盼流转,妩媚动人。不期而遇真正巧,正好满足我心愿。
野草蔓蔓连成片,草上露珠大又圆。一位美丽的一娘含情不语,明然而至,那露水般晶莹的美目,秋波一转,顾盼流转,妩媚动人。不期而遇真正巧,与她幽会两心欢。
注释
蔓(màn)草:蔓延生长的草。蔓:蔓延。一说茂盛。
零:降落。漙(tuán):形容露水多。
清扬:目以清明为美,扬亦明也,形容眉目漂亮传神。婉:美好。
邂(xiè)逅(hòu):不期而遇。
适:满足。
瀼(ráng):形容露水浓,多。
偕臧(cáng):一同藏匿,指消失这草木丛中。臧,同“藏”;一说善,好。▲
这首诗写的是非常浪漫而自由的爱情:良辰美景,邂逅丽人,一见钟情,便携手藏入芳林深处,恰如一对自由而欢乐的小鸟,一待关关相和,便双双比翼而飞。
率真的爱情,形诸牧歌的笔调,字字珠玉,如歌如画。诗分二章,重复叠咏。每章六句,两句一层,分写景、写人、抒情三个层次,而典型环境、典型人物与典型感情齐备,可谓出之无心而天然合作。
美好的环境和有着美丽眉目的姑娘,从小伙子的视角见出,楚楚有致,格外动人。“野有蔓草,零露漙兮”两句是兼赋的兴句,勾勒出一派春草青青、露水晶莹的良辰美景。春晨的郊野,春草葳蕤,枝叶蔓延,绿成一片;嫩绿的春草,缀满露珠,在初日的照耀下,明澈晶莹。在这清丽、幽静的春晨郊野,“有美一人,清扬婉兮”,意思是说,一位美丽的姑娘含情不语,飘然而至,那露水般晶莹的美目,秋波一转,顾盼流转,妩媚动人。这四句诗俨然是一幅春日丽人图,先写景,后写人,堪称是“诗中有画”(苏轼语),画中有人。而在修长的蔓草、晶莹的露珠与少女的形象之间,有着微妙的隐喻,能引发丰富的联想。“清扬婉兮”的点睛之笔,表现了姑娘惊人的美丽。小伙子见到这一切,爱悦之情怎能不喷涌而出。“邂逅相遇,适我愿兮。”这里,有对姑娘的惊叹,有对不期而遇的惊喜,更有对爱神突然降临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第一章与第二章之间的空白,可理解为姑娘小伙相对凝视之时,此时无声胜有声的静场;次章前五句的重叠复唱,可理解为小伙子心情略为平静后,向姑娘倾诉的爱慕之意和殷殷之情。然而,在这人性纯朴的时代,又值仲春欢会之时,无需絮絮长谈,更不必繁文缛节。“邂逅相遇,与子偕臧。”只要两情相愿,便结百年之好;毋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可永结同心。
德国美学家黑格尔说:“灵魂集中在眼睛里,灵魂不仅要通过眼睛去看事物,而且也要通过眼睛才被人看见”(《美学》第一卷)。其实,艺术描写的这一美学原则,二千多年前中国的民间诗人已心领神会,运用娴熟。从《卫风·硕人》的“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到《郑风·野有蔓草》的“清扬婉兮”“婉如清扬”,都是通过流盼婉美的眼睛,写姑娘的美丽。在短小的抒情篇章中,只有通过传神的“点睛”之笔,才可能写活人物;而在陌生男女邂逅相遇之时,四目注视,相对而望,也是最自然的表情。因而,这里的“点睛”之笔,可以说虽着力而极自然。▲
这是一首恋歌,写的是牧歌般的自由之爱。《毛诗序》认为是美好心愿的诗意想象,明代季本认为是先民婚恋的真实写照,今人多从此说,且更明确提出这是一首情诗恋歌。
《野有蔓草》是《诗经》中的一首诗。这首动人恋歌描写一个露珠未干的早上,一对青年男女在田间路上不期而遇,相互倾心,欣喜之情难以抑制的情状。全诗二章,重复叠咏,每章六句,两句一层,分写景、写人、抒情三层,表现出典型环境、典型人物和典型感情。此篇作为华夏先民圣洁自由的婚恋性爱的赞歌,无论是诗意想象,还是真实写照,都带有原始的纯朴性和直率性。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
元和二年四月十三日夜,愈与吴郡张籍阅家中旧书,得李翰所为《张巡传》。翰以文章自名,为此传颇详密。然尚恨有阙者:不为许远立传,又不载雷万春事首尾。
远虽材若不及巡者,开门纳巡,位本在巡上。授之柄而处其下,无所疑忌,竟与巡俱守死,成功名,城陷而虏,与巡死先后异耳。两家子弟材智下,不能通知二父志,以为巡死而远就虏,疑畏死而辞服于贼。远诚畏死,何苦守尺寸之地,食其所爱之肉,以与贼抗而不降乎?当其围守时,外无蚍蜉蚁子之援,所欲忠者,国与主耳,而贼语以国亡主灭。远见救援不至,而贼来益众,必以其言为信;外无待而犹死守,人相食且尽,虽愚人亦能数日而知死所矣。远之不畏死亦明矣!乌有城坏其徒俱死,独蒙愧耻求活?虽至愚者不忍为,呜呼!而谓远之贤而为之邪?
说者又谓远与巡分城而守,城之陷,自远所分始。以此诟远,此又与儿童之见无异。人之将死,其藏腑必有先受其病者;引绳而绝之,其绝必有处。观者见其然,从而尤之,其亦不达于理矣!小人之好议论,不乐成人之美,如是哉!如巡、远之所成就,如此卓卓,犹不得免,其他则又何说!
当二公之初守也,宁能知人之卒不救,弃城而逆遁?苟此不能守,虽避之他处何益?及其无救而且穷也,将其创残饿羸之余,虽欲去,必不达。二公之贤,其讲之精矣!守一城,捍天下,以千百就尽之卒,战百万日滋之师,蔽遮江淮,沮遏其势,天下之不亡,其谁之功也!当是时,弃城而图存者,不可一二数;擅强兵坐而观者,相环也。不追议此,而责二公以死守,亦见其自比于逆乱,设淫辞而助之攻也。
愈尝从事于汴徐二府,屡道于两府间,亲祭于其所谓双庙者。其老人往往说巡、远时事云:南霁云之乞救于贺兰也,贺兰嫉巡、远之声威功绩出己上,不肯出师救;爱霁云之勇且壮,不听其语,强留之,具食与乐,延霁云坐。霁云慷慨语曰:“云来时,睢阳之人,不食月余日矣!云虽欲独食,义不忍;虽食,且不下咽!”因拔所佩刀,断一指,血淋漓,以示贺兰。一座大惊,皆感激为云泣下。云知贺兰终无为云出师意,即驰去;将出城,抽矢射佛寺浮图,矢着其上砖半箭,曰:“吾归破贼,必灭贺兰!此矢所以志也。”愈贞元中过泗州,船上人犹指以相语。城陷,贼以刃胁降巡,巡不屈,即牵去,将斩之;又降霁云,云未应。巡呼云曰:“南八,男儿死耳,不可为不义屈!”云笑曰:“欲将以有为也;公有言,云敢不死!”即不屈。
张籍曰:“有于嵩者,少依于巡;及巡起事,嵩常在围中。籍大历中于和州乌江县见嵩,嵩时年六十余矣。以巡初尝得临涣县尉,好学无所不读。籍时尚小,粗问巡、远事,不能细也。云:巡长七尺余,须髯若神。尝见嵩读《汉书》,谓嵩曰:“何为久读此?“嵩曰:“未熟也。“巡曰:“吾于书读不过三遍,终身不忘也。“因诵嵩所读书,尽卷不错一字。嵩惊,以为巡偶熟此卷,因乱抽他帙以试,无不尽然。嵩又取架上诸书试以问巡,巡应口诵无疑。嵩从巡久,亦不见巡常读书也。为文章,操纸笔立书,未尝起草。初守睢阳时,士卒仅万人,城中居人户,亦且数万,巡因一见问姓名,其后无不识者。巡怒,须髯辄张。及城陷,贼缚巡等数十人坐,且将戮。巡起旋,其众见巡起,或起或泣。巡曰:“汝勿怖!死,命也。“众泣不能仰视。巡就戮时,颜色不乱,阳阳如平常。远宽厚长者,貌如其心;与巡同年生,月日后于巡,呼巡为兄,死时年四十九。”嵩贞元初死于亳宋间。或传嵩有田在亳宋间,武人夺而有之,嵩将诣州讼理,为所杀。嵩无子。张籍云。
百年复几许,慷慨一何多!子当为我击筑,我为子高歌。招手海边鸥鸟,看我胸中云梦,蒂芥近如何?楚越等闲耳,肝胆有风波。
生平事,天付与,且婆娑。几人尘外相视,一笑醉颜酡。看到浮云过了,又恐堂堂岁月,一掷去如梭。劝子且秉烛,为驻好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