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琼〔元代〕
一叶为衣双足赤,何年入山不火食,宫中歌舞犹能忆。
犹能忆,空徘徊,白日晚,阿房灰。
贝琼
贝琼(1314~1379)初名阙,字廷臣,一字廷琚、仲琚,又字廷珍,别号清江。约生于元成宗大德初,卒于明太祖洪武十二年,年八十余岁。贝琼从杨维桢学诗,取其长而去其短;其诗论推崇盛唐而不取法宋代熙宁、元丰诸家。文章冲融和雅,诗风温厚之中自然高秀,足以领袖一时。著有《中星考》、《清江贝先生集》、《清江稿》、《云间集》等。
齐云楼晚望偶题十韵兼呈冯侍御,周、殷二协
白居易 〔唐代〕
富贵不能淫
孟子及其弟子 〔先秦〕
景春曰:“公孙衍、张仪岂不诚大丈夫哉?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
孟子曰:“是焉得为大丈夫乎?子未学礼乎?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臧僖伯谏观鱼
左丘明 〔先秦〕
春,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
书曰:“公矢鱼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双调】新水令_听楼头画鼓
蒲察善长 〔元代〕
【商调】集贤宾_宫词闷登楼
曾瑞 〔元代〕
【中吕】喜春来_六艺礼夙兴
马致远 〔元代〕
扬州慢·琼花
郑觉齐 〔宋代〕
如梦令·元旦
毛泽东 〔近现代〕
相见欢·林花谢了春红
李煜 〔五代〕
临江仙·夜归临皋
苏轼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