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九龄生卒年不详。洛阳(今河南洛阳)人。唐末进士。入宋,又中太祖乾德二年(公元964年)进士第三名。一说乾德五年(公元967年)进士(《瀛奎律髓》卷四八)。尝为蓬州蓬池令(《舆地纪胜》卷一八八)。 开宝六年(公元973年)与卢多逊、扈蒙等同修《五代史》。李九龄生活在唐宋之交,因社会动荡,一生抱负难以伸展。著有《李九龄诗》一卷,皆七言绝句。《全唐诗》录存二十三首。
援兄子严、敦,并喜讥议,而通轻侠客。援前在交趾,还书诫之曰:“吾欲汝曹闻人过失,如闻父母之名:耳可得闻,口不可得言也。好议论人长短,妄是非正法,此吾所大恶也:宁死,不愿闻子孙有此行也。汝曹知吾恶之甚矣,所以复言者,施衿结缡,申父母之戒,欲使汝曹不忘之耳!
“龙伯高敦厚周慎,口无择言,谦约节俭,廉公有威。吾爱之重之,愿汝曹效之。杜季良豪侠好义,忧人之忧,乐人之乐,清浊无所失。父丧致客,数郡毕至。吾爱之重之,不愿汝曹效也。效伯高不得,犹为谨敕之士,所谓‘刻鹄不成尚类鹜’者也。效季良不得,陷为天下轻薄子,所谓‘画虎不成反类狗’者也。讫今季良尚未可知,郡将下车辄切齿,州郡以为言,吾常为寒心,是以不愿子孙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