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九龄生卒年不详。洛阳(今河南洛阳)人。唐末进士。入宋,又中太祖乾德二年(公元964年)进士第三名。一说乾德五年(公元967年)进士(《瀛奎律髓》卷四八)。尝为蓬州蓬池令(《舆地纪胜》卷一八八)。 开宝六年(公元973年)与卢多逊、扈蒙等同修《五代史》。李九龄生活在唐宋之交,因社会动荡,一生抱负难以伸展。著有《李九龄诗》一卷,皆七言绝句。《全唐诗》录存二十三首。
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精于拳勇。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旗丁数百以篙刺之,篙所触处,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时,率其徒行教常州。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观者如堵。忽一日,有卖蒜叟,龙钟伛偻,咳嗽不绝声,旁睨而揶揄之。众大骇,走告杨。杨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砖墙,陷入尺许,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墙,不能打人。”杨愈怒骂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垂死之年,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广约众人,写立誓劵。
令杨养息三日,老人自缚于树,解衣露腹。杨故取势于十步外,奋拳击之。老人寂然无声。但见杨双膝跪地,叩头曰:“晚生知罪了。”拔其拳,已夹入老人腹中,坚不可出,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纵之,已跌出一石桥外矣。
老人徐徐负蒜而归,卒不肯告人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