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炯(650年-692年),字令明,弘农华阴(今属陕西)人,排行第七。唐朝诗人,初唐四杰之一。显庆六年(公元661年),年仅11岁的杨炯被举为神童,上元三年(676年)应制举及第,授校书郎。后又任崇文馆学士,迁詹事、司直。垂拱元年(685年),降官为梓州司法参军。天授元年(690年),任教于洛阳宫中习艺馆。如意元年(692年)秋后改任盈川县令,吏治以严酷著称,卒于任所。因此后人称他为“杨盈川”。
长恨复长恨,裁作短歌行。何人为我楚舞,听我楚狂声?余既滋兰九畹,又树蕙之百亩,秋菊更餐英。门外沧浪水,可以濯吾缨。
一杯酒,问何似,身后名?人间万事,毫发常重泰山轻。悲莫悲生离别,乐莫乐新相识,儿女古今情。富贵非吾事,归与白鸥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