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朴〔宋代〕
李朴
李朴(1063-1127)字先之,虔州兴国迳口(今江西省兴国县埠头乡凤冈村)人。生于宋仁宗嘉祐八年,卒于高宗建炎元年,年六十五岁绍圣元年,(公元一〇九四年)登进士第。移西京国子监教授。程颐独器许之。移虔州教授,以尝言隆佑太后不当废处瑶华宫,忌者欲挤之死,朴泰然无惧色。徽宗即位,召对,言甚切直。蔡京恶之,复以为虔州教授;又罢为四会令。钦宗在东宫,闻其名;及即位,除著作郎,半岁凡五迁。高宗初,除秘书监,未至卒。追赠为宝文阁待制。朴著有《章贡集》二十卷,《宋史本传》及丰清敏遗事并传于世。
和微之诗二十三首 和我年三首 其一
白居易 〔唐代〕
我年五十七,荣名得几许。甲乙三道科,苏杭两州主。
才能本浅薄,心力虚劳苦。可能随众人,终老于尘土。
忆江南·歌起处
王世贞 〔明代〕
摸鱼儿·掩凄凉黄昏庭院
程垓 〔宋代〕
浣溪沙·一半残阳下小楼
纳兰性德 〔清代〕
浪淘沙·望海
鹧鸪天·当日佳期鹊误传
晏几道 〔宋代〕
如梦令·昨夜雨疏风骤
李清照 〔宋代〕
木兰花慢·中秋饮酒
辛弃疾 〔宋代〕
华胥引
陈允平 〔宋代〕
鹧鸪天
张抡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