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5—1582)湖广江陵人,字叔大,号太岳。嘉靖二十六年进士。授编修。严嵩、徐阶均器重之。迁右中允,领国子司业事,与祭酒高拱善,相期以相业。阶代嵩为首辅,倾心委之。隆庆元年引之入阁。阶致仕,居正与司礼监李芳谋,引拱入阁。同定封俺答事,北边遂得安宁。此后渐生嫌隙,神宗时与司礼监冯保谋,逐拱,遂为首辅。神宗即位时年幼,小有过失,慈圣太后即责云:“使张先生闻,奈何?”及帝渐长,心厌之。卒,谥文忠。未几弹劾者即纷起。次年,追夺官爵;又次年,籍没家产。天启间,始追复故官。有《张太岳集》、《太岳杂著》等。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蚤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通“事”]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
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