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之昔除烦苛,规调如山刍粟多。居人渐徙虎豹穴,大海欲戢鲸鲵波。
片言龃龉辄投劾,安石不出苍生何。归来束书四壁立,岂有蜡屐双青蛾。
若耶若镜不足钓,抱膝时时闻啸歌。夷德虽轻犹未厌,以兹颇晚山公荐。
西汎三江奏春雪,南驰五岭开炎霰。汉筴恒馀圮上编,齐书尚郁聊成箭。
今年五月天山定,圣主推轮飞六传。中丞獬廌铁作冠,宣室麒麟玉为殿。
轻裘缓带来东吴,妖氛却扫旄头孤。星辰莽动铁如意,风雨长鸣金仆姑。
拊循三军挟貉纩,惕息诸将昂虬须。馀皇万艘𩗗驱叶,组练千重霜剪芜。
南越王头挂大白,马蹄扑簌累夷俘。儿童抛弃竹马拜,父老不用藜杖扶。
我公五载犹一夕,鬓发全无半茎白。寇恂谁借留河内,李晟天生为社稷。
露章日夜走长安,竹宫祠釐动颜色。御史趣刻蟠螭印,丞相且画交龙敕。
若若双垂绶青紫,万户侯兼二千石。牙璋不动画戟横,朱幡映夺沧浪清。
此时王生一游客,步入辕门人尽惊。愿为十日布衣饮,客星倒据三台明。
何人可当虚左席,扪腹无踰于此生。孟坚好推勒石颂,仲宣愧杀从军行。
公犹未发我未去,丈夫有志事竟成。大鹏尺鴳各有适,不废万古俱垂名。
王世贞(1526年-1590年)字元美,号凤洲,又号弇州山人,汉族,太仓(今江苏太仓)人,明代文学家、史学家。“后七子”领袖之一。官刑部主事,累官刑部尚书,移疾归,卒赠太子少保。好为古诗文,始于李攀龙主文盟,攀龙死,独主文坛二十年。有《弇山堂别集》、《嘉靖以来首辅传》、《觚不觚录》、《弇州山人四部稿》等。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