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天单威,亦孔之棘。𢡚莫有戾,不宁我国。我国斯瘼,我民用卒。
如何昊天,云不我恤。
国之方将,尚曰靡卜。国之既痗,伊何能谷。昊天降讻,弗遂弗畜。
哀今之人,胡俾夭㭬。
有萚者木,维其频矣。民之劬劳,不遑辰矣。戎作在圉,内有寇奸。
王事弘多,宁有其殚。
国既大废,君子于解。三事朋友,莫之能诲。卿士大夫,曰予弗逮。
昊天鞠怒,则莫肯悔。
忧心孔疚,念及我友。彼人有言,我孔之耻。曰予维服,忧我父母。
舍是弗思,忧我天子。
曰彼在位,曾不可耽。如贾弗售,载反其琛。懿尔君子,亦徂于南。
送子出宿,悠悠我心。
昔我迈矣,朋友相予。既愆于卒,我心如沮。匪往匪来,云我靡处。
之子于行,忧心孔瘉。
瞻卬昊天,则莫敢迩。既夷既届,则不我咎。君子于行,尚顾其后。
大命不忒,爰其有止。
薛蕙(1489~1539年),明朝大臣。祖居亳州城内薛家巷。年十二能诗。举正德九年进士,授刑部主事。谏武宗南巡,受杖夺俸。旋引疾归。起故官,改吏部,历考功郎中。正德十五年(1520年)薛蕙再次被起用,任吏部考功司郎中。嘉靖二年(1523年),朝中发生“大礼”之争,薛蕙撰写《为人后解》《为人后辨》等万言书上奏,反对皇上以生父为皇考,招致皇帝大怒,被捕押于镇抚司后赦出。嘉靖十八年(1539年),薛蕙担任春坊司直兼翰林检讨司,不久病死家中,享年五十,被追封为太常少卿。
治平二年五月丁亥,赵郡苏轼之妻王氏卒于京师。六月甲午,殡于京城之西。其明年六月壬午,葬于眉之东北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先君、先夫人墓之西北八步。轼铭其墓曰:
君讳弗,眉之青神人,乡贡进士方之女。生十有六年而归于轼,有子迈。君之未嫁,事父母;既嫁,事吾先君先夫人,皆以谨肃闻。其始,未尝自言其知书也。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轼有所忘,君辄能记之。问其他书,则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
从轼官于凤翔。轼有所为于外,君未尝不问知其详。曰:“子去亲远,不可以不慎。”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轼者相语也。轼与客言于外,君立屏间听之,退必反覆其言,曰:“某人也,言辄持两端,惟子意之所向,子何用与是人言。”有来求与轼亲厚甚者,君曰:“恐不能久,其与人锐,其去人必速。”已而果然。将死之岁,其言多可听,类有识者。其死也,盖年二十有七而已。始死,先君命轼曰:“妇从汝于艰难,不可忘也。他日,汝必葬诸其姑之侧。”未期年而先君没,轼谨以遗令葬之,铭曰:
君得从先夫人于九泉,余不能。呜呼哀哉!余永无所依怙。君虽没,其有与为妇何伤乎。呜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