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落羽的凤凰不如鸡,离开了金銮殿,只好扇动锦衣孤寂哀鸣。
枪打出头鸟,谁叫你那么喜欢提意见?那么会说话?那么会作诗?让笨嘴鸟儿妒忌,现如今只好飞回陇西的故林了。
注释
此诗作于唐玄宗天宝三年(公元744年),诗题一作《敕放归山,留别陆髓御不遇,咏鹦鹉》。金门,汉代宫门名,又名金马门;侍御,侍御史.官名,唐为御史台成员。王侍御、陆侍御,名字不详;鹦鹉,鸟名。种类甚多,羽毛色彩美丽。舌肉质而柔软,经反复训练,能模仿人舀的声音。
落羽,羽毛脱落。金殿,金銮殿。唐宫殿名。
绣衣,御的代称。《汉书》:“王贺为武帝绣衣御史。”
陇西,古地区名。菠指陇山以西地区。约当今甘肃六盘山以西、黄河以东一带。张华《禽经注》:鹦鹉,出陇西,能言鸟也。李白祖籍也在陇西。西:一作山。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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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旬诗既是咏画中鹦鹉,又是写诗人自己。前两句说,鹦鹉羽毛脱落,离开了金殿,独自依托在侍御家的墙壁上哀鸣,实际上是在写自己遭受挫折,从翰林院失意归来,形单影只,前来向侍御史倾诉衷肠。后两句说,鹦鹉能模仿人说话,终究要被遗弃,最后还得飞向陇西出生之地,实际上也是在说,冉己敢于陈述意见,终究见弃于唐明皇,只好回到自己的故乡去了。题画与言情,两相啮合,取譬精巧,可见诗人高超的艺术造诣。
诗人用鹦鹉的能言喻指自己的才华,既然自己不为朝廷所用,那就只有回归故里了。古时陇西盛产鹦鹉,而陇西正是李白郡望所在,因而诗人对鹦鹉有同病相怜之感。诗中以“陇西”与“金殿”对举,其失落之感尤为强烈。
而这只鹦鹉不是一般的鹦鹉,是从金殿里来的,金殿里的鹦鹉来到此地的原因:一是败羽,二是能言。正因为这样,所以只能孤鸣在野,而且叹息自己失去了锦绣衣装。因为“能言”而“终见弃”,所以只能独自飞向陇西,其实这是诗人以鹦鹉自比,写鹦鹉的遭遇,其实就是抒发自己的情怀,自己就是那只败羽而多言的鹦鹉。
参考资料:
李白(701年-762年) ,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据《新唐书》记载,李白为兴圣皇帝(凉武昭王李暠)九世孙,与李唐诸王同宗。其人爽朗大方,爱饮酒作诗,喜交友。李白深受黄老列庄思想影响,有《李太白集》传世,诗作中多为醉时写就,代表作有《望庐山瀑布》《行路难》《蜀道难》《将进酒》《明堂赋》《早发白帝城》等多首。
欧阳子方夜读书,闻有声自西南来者,悚然而听之,曰:“异哉!”初淅沥以萧飒,忽奔腾而砰湃,如波涛夜惊,风雨骤至。其触于物也,鏦鏦铮铮,金铁皆鸣;又如赴敌之兵,衔枚疾走,不闻号令,但闻人马之行声。予谓童子:“此何声也?汝出视之。”童子曰:“星月皎洁,明河在天,四无人声,声在树间。”
余曰:“噫嘻悲哉!此秋声也,胡为而来哉?盖夫秋之为状也:其色惨淡,烟霏云敛;其容清明,天高日晶;其气栗冽,砭人肌骨;其意萧条,山川寂寥。故其为声也,凄凄切切,呼号愤发。丰草绿缛而争茂,佳木葱茏而可悦;草拂之而色变,木遭之而叶脱。其所以摧败零落者,乃其一气之余烈。夫秋,刑官也,于时为阴;又兵象也,于行用金,是谓天地之义气,常以肃杀而为心。天之于物,春生秋实,故其在乐也,商声主西方之音,夷则为七月之律。商,伤也,物既老而悲伤;夷,戮也,物过盛而当杀。” (余曰 一作:予曰)
“嗟乎!草木无情,有时飘零。人为动物,惟物之灵;百忧感其心,万事劳其形;有动于中,必摇其精。而况思其力之所不及,忧其智之所不能;宜其渥然丹者为槁木,黟然黑者为星星。奈何以非金石之质,欲与草木而争荣?念谁为之戕贼,亦何恨乎秋声!”
童子莫对,垂头而睡。但闻四壁虫声唧唧,如助予之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