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堂,字明佐。南海人。明穆宗隆庆二年(一五六八)进士。授严州司理,征拜南京监察御史。屡奉敕巡视京营及上下江监兑漕粮。明神宗万历五年(一五七七),以星变,上疏论河套贡市漕河段匹诸宜兴革状,及请斥权珰、易枢部、宥谏臣。因忤大臣张居正,被贬归。后复起用,历官广西佥事、光禄寺少卿、南京尚宝司卿。致仕家居,肆力著述,靡所营树。有《朱明洞稿》及《湘南》、《皇华》、《南归》诸集。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卷三四有传。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须句。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战于升陉。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
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弗听。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
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勍者,皆我敌也。虽及胡耇,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