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4—1630)明广东东莞人,一说广西藤县人,字元素。万历四十七年进士。授邵武知县。天启初擢兵部职方司主事。超擢佥事,监关外军,筑宁远城,配置西洋大炮。天启六年,击退后金努尔哈赤进攻,升辽东巡抚。次年,击退皇太极进攻,时称“宁锦大捷”。以不为魏忠贤所喜,乞休归。崇祯元年召还,以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督师蓟辽。二年,后金兵入关,威胁北京,崇焕千里赴援。崇祯帝中反间计并听信谗言,以谋叛罪下崇焕狱,磔死。有《袁督师遗集》。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蚤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通“事”]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
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