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颐浩(1071年—1139年4月30日),字元直,其先乐陵人,徙齐州。南宋初年名相。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著有文集十五卷,已佚,今存《忠穆集》等。吕颐浩在相位时,颛肆自用,力排李纲、李光诸人。创立月椿钱,为东南患。然宣和伐燕之役,颐浩随转运;奏燕山河北危急五事,请议长久之策,一时称其切直。又苗傅等为逆,颐浩与张浚创议勤王,卒平内难。少长西北两边,娴於军旅;应诏上战守诸策,条画颇备。
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精于拳勇。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旗丁数百以篙刺之,篙所触处,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时,率其徒行教常州。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观者如堵。忽一日,有卖蒜叟,龙钟伛偻,咳嗽不绝声,旁睨而揶揄之。众大骇,走告杨。杨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砖墙,陷入尺许,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墙,不能打人。”杨愈怒骂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垂死之年,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广约众人,写立誓劵。
令杨养息三日,老人自缚于树,解衣露腹。杨故取势于十步外,奋拳击之。老人寂然无声。但见杨双膝跪地,叩头曰:“晚生知罪了。”拔其拳,已夹入老人腹中,坚不可出,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纵之,已跌出一石桥外矣。
老人徐徐负蒜而归,卒不肯告人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