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稽人,字子敦。通经学,长于训诂。初为国子监直讲,同知礼院。神宗熙宁初,帝以其喜论兵,诏编《武经要略》,且问兵事,遂条十事以献。哲宗元祐中,擢给事中,拜河北都转运使。历刑、兵、吏三部侍郎兼侍读,为翰林学士。绍圣初,以龙图阁学士知定州,徙应天、河南府。坐事夺职知歙州。又以附会党人,斥饶州居住。卒年七十二。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