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3)滁州全椒人,初名琥,字邃明。张洎孙。仁宗嘉祐二年进士。历凤翔法曹,缙云令。神宗熙宁中,王安石引入同编修中书条例,寻授集贤校理,数月间骤迁知谏院、直舍人院,同修起居注。历知蔡州、判司农寺、知河阳。元丰初,入权度支副使,进知制诰、知谏院,判国子监。四年,拜参知政事,次年改中书侍郎。哲宗立,谏官、御史合攻其依附王安石、吕惠卿,构陷冯京、苏轼。罢知郑州,累徙扬州。卒谥简翼。
余与嵇康、吕安居止接近,其人并有不羁之才。然嵇志远而疏,吕心旷而放,其后各以事见法。嵇博综技艺,于丝竹特妙。临当就命,顾视日影,索琴而弹之。余逝将西迈,经其旧庐。于时日薄虞渊,寒冰凄然。邻人有吹笛者,发音寥亮。追思曩昔游宴之好,感音而叹,故作赋云:
将命适于远京兮,遂旋反而北徂。
济黄河以泛舟兮,经山阳之旧居。
瞻旷野之萧条兮,息余驾乎城隅。
践二子之遗迹兮,历穷巷之空庐。
叹黍离之愍周兮,悲麦秀于殷墟。
惟古昔以怀今兮,心徘徊以踌躇。
栋宇存而弗毁兮,形神逝其焉如。
昔李斯之受罪兮,叹黄犬而长吟。
悼嵇生之永辞兮,顾日影而弹琴。
托运遇于领会兮,寄余命于寸阴。
听鸣笛之慷慨兮,妙声绝而复寻。
停驾言其将迈兮,遂援翰而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