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师体(一一○八~一一七九),号或庵,俗姓罗,黄岩(今属浙江)人。年十五师妙智院守威,弱冠为沙弥,初参此庵元于天台护国,后为虎邱瞎堂慧远禅师首座。历住吴之报觉,润之焦山。孝宗淳熙六年卒,年七十二。为南岳下十六世,护国此庵景元禅师法嗣。有《语录》一卷传世。《嘉泰普灯录》卷二○、《五灯会元》卷二○、《补续高僧传》卷一一有传。 释师体诗,据《续古尊宿语录》所收《或庵体禅师语》及他书所录,编为一卷。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蚤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通“事”]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
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