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袠(zhì)(1502—1547)字永之,号胥台山人,南直隶苏州府吴县(今属江苏)人,袁鼏第四子。生于明孝宗弘治十五年,卒于世宗嘉靖二十六年,年四十六岁。五岁知书,七岁赋诗有奇语,廿四岁乡试解元,明年考进士,张璁先看到他的考卷,非常赏识,力主取他为状元。但其余考官误以为这份考卷出于他的党羽之手,就共同商议,把他压低为二甲一名进士。榜发后,张璁见到袁袠,道出缘由,不料袁袠耿直,既不道谢,更不答理,张璁大怒。后来袁袠主持河南乡试,以选拔得人著称。
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晋军函陵,秦军氾南。
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
夜缒而出,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
子犯请击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吾其还也。”亦去之。
(选自《左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