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州鄞县人,字炳如,一作炳儒。高闶从子。闻见博洽,多识典故。高宗绍兴三十年进士。调吴兴主簿。孝宗朝为太学博士兼国史院编修官,与修《四朝国史》。擢将作丞兼实录院检讨官,修《高宗实录》。又兼玉牒所检讨官,修《神宗玉牒》及《徽宗玉牒》。宁宗即位,历迁国子祭酒、中书舍人、实录院同修撰、同修国史等职。后以台臣言夺职。
月日,愈再拜:天地之滨,大江之濆,有怪物焉,盖非常鳞凡介之品匹俦也。其得水,变化风雨,上下于天不难也。
其不及水,盖寻常尺寸之间耳,无高山大陵旷途绝险为之关隔也,然其穷涸,不能自致乎水,为獱獭之笑者,盖十八九矣。如有力者,哀其穷而运转之,盖一举手一投足之劳也。然是物也,负其异於众也,且曰:“烂死于沙泥,吾宁乐之;若俯首贴耳,摇尾而乞怜者,非我之志也。”是以有力者遇之,熟视之若无睹也。其死其生,固不可知也。
今又有有力者当其前矣,聊试仰首一鸣号焉,庸讵知有力者不哀其穷而忘一举手,一投足之劳,而转之清波乎?其哀之,命也;其不哀之,命也;知其在命,而且鸣号之者,亦命也。
愈今者,实有类于是,是以忘其疏愚之罪,而有是说焉。阁下其亦怜察之。